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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Traffic Accident)”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天有不测风云,发生了交通事故,处理交通事故的各种事项,那么赔偿怎么算呢?
以前对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是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或者基本生活费标准,前者每月就是几十元,后者实际上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不过每月二三百元。《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则规定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也体现赔偿与损害的一致。同时,《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这也有别于就办法规定的“未成年人计算至16周岁,50周岁以下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50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
具体计算公式:
1.被扶养人生活费(未成年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18岁—年龄);
2.被扶养人生活费(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 20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60周岁以上)=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20年—增加岁数);
4.被扶养人生活费(75周岁以上)二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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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不帮员工买社保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不帮员工买社保劳动法规定,相信对你会有帮助的。
完整的社保包括五险一金,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 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五险一金”的缴费比例是什么? 目前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其中17%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5%;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公积金缴费比例: 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10%。 (统筹基金即:在养老保险制度从国家—单位制逐渐向国家—社会制转变的过程中需要国家统筹,以解决经济发展不平衡及人口老龄化等问题。
(1)以企业缴费为主建立社会统筹基金;
(2)由职工和企业缴费为主建立个人帐户;
(3)政府负担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费用。
这种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半基金制有利于应付中国人口老龄化危机,逐渐分散旧制度到新制度的转轨成本,逐步实现由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到个人养老保险制度的转变。
四险一金的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有的企业在发放时有基本工资,有相关一些补贴,但有的企业在缴纳时,只是基本工资,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具体比例要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去咨询。关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支取,是在法定允许的情况下才可以领取,是由设保登记部门来发放,比如“养老保险,要达到法定的年龄才可以,失业保险金的领取也是要具备条件,比如你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证明,同时又办了求职证,就是指你失业以后还必须有求职的意愿,这样的条件才可以领取。如果失业之后你不想工作,那么就不能给你发保险金。另外,养老金和失业金是不能同时享受的。
试用期内是否享有保险?在试用期内也应该有享受保险,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上保险。另外,企业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而且商业保险不能替代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的享受待遇累计缴纳养老保险15年以上,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1、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
2、死亡待遇。(1)丧葬费(2)一次性抚恤费(3)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按月发放,直至供养直系亲属死亡。注意:养老保险应尽量连续缴纳,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凡企业或被保险人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按有关规定不缴费的人员除外),被保险人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条件,计算基本养老金时,其基础性养老金的计算基数,按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逐年前推至相应年度上一年的本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按每满12个月为一个间断缴费年度计算,不满12个月不计算)
3、 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 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
住院押金: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在收入住院时,医院收取参保人员部分押金,押金数额由医院根据病情按比例确定。如被派遣人员单位和参保人员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住院押金由派遣人员个人全额垫付;
结算周期: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每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不超过90天的,每次住院为一个结算周期;
恶性肿瘤患者门诊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患有精神病需常年住院的患者其发生的医疗费用每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
参保人员在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家庭病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每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
参保人员出院或阶段治疗结束时,需由派遣人员个人先与医院结清应由派遣人员个人自费和自付的费用,应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医院向医保中心申报审核、结算;
参保人员住院治疗,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的结算,设定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起付线和最高支付额;
起付线第一次住院为1300元,以后住院为65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超过最高支付上限的(不含起付标准以下以及派遣人员个人负担部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70%,派遣人员个人负担30%。
在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10万元。住院费用的结算标准,在一个结算周期内按医院等级和费用数额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各项比例有调整时,按新的标准执行)
非因公交通事故,医保是免责的!失业保险享受待遇失业保险连续缴纳一年以上,档案退回街道后。可以在街道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它是最主要的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北京市相关文件执行;
2.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是指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根据北京市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看过“不帮员工买社保劳动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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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对工资底薪的最新规定关乎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你还不知道2017年的劳动法工资底薪吗?下面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2017劳动法工资多少底薪,以供大家阅读。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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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对于女性事业发展、家庭稳定和社会和谐都有着重要作用。下面是由读文网小编分享的2016劳动法规定产假,希望对你有用。
第一条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根据劳动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由本条例附录列示。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需要调整的,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的劳动,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合理安排怀孕女职工的休息时间,或者相应减少其劳动定额;经与女职工协商一致,用人单位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
第六条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的产前检查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14周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2周;难产的,增加产假2周;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2周。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6周的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女职工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前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九条女职工哺乳(含人工喂养)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以下称哺乳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日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间女职工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时间作为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日增加1小时的哺乳时间。
第十条 国家鼓励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每2年至少安排1次女职工进行妇女常见病检查,检查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用人单位执行本条例附录所列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医疗机构执行本条例附录所列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第三条第三项、第四条第二项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用人单位执行本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妇联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本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协助行政部门开展工作,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本条例第十二条的职责分工,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处以罚款,或者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举报或者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给女职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构成犯罪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本条例自年月 日起施行。1988年7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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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对产假的规定是劳动法中的重点组成部分,是每个劳动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下面是由读文网小编分享的2017年劳动法规定产假多少天,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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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对于女性事业发展、家庭稳定和社会和谐都有着重要作用。2017年劳动法对产假的最新规定几乎是每个劳动者都关心的。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17劳动法产假最新规定,相信对你会有帮助的。
2017年产假工资规定,不论是女职工产假,还是男方看护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标准工资的标准支付假期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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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得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今天小编为大家准备了内容,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2015年最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04年5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正式实行,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同时废止。对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以往由《办法》规定,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其他案件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也是参照《办法》计算。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
一、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区分标准;
二、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
三、道路交通事故财产赔偿金额的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1.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是以《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为依据,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指对因残疾而导致的收人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否定了法释[2001」7号《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残疾赔偿金的定性。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再次对残疾赔偿金的性质予以确认,明确规定残疾赔偿金属于财产损害赔偿,而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
2.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认定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全文阅读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标准:
以前对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是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或者基本生活费标准,前者每月就是几十元,后者实际上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不过每月二三百元。《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则规定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也体现赔偿与损害的一致。同时,《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这也有别于就办法规定的“未成年人计算至16周岁,50周岁以下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50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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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企业仍需支付员工工资,这是劳动法规定的。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讲讲员工辞工的工资发放问题,欢迎大家前来查看阅读。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企业必须在员工离职后十五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及社保转移手续。未办理的,造成员工损失的,企业承担法律责任。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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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院员工在签署劳动合同的时候,需要了解一份标准的正式员工劳动合同是怎样的,需要规定哪些内容的问题。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美容院员工劳动合同的参考,分享给大家!
___________美容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劳动法规和________市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本美容院经营的具体所需今制订此劳动合同书。
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____________美容院(以下简称“甲方”)同意聘请____________先 生/小姐/女士(以下简称“乙方”)为____________美容院合同工,职位____________,负责工作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有效期:
为___年,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劳动合同期满,在双方同意的条件下,可续签合同。
二、职责要求:
(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挥,按其职位要求及美容院的制度,努力做好工作。
(2)、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换乙方的工作岗位。
(3)、乙方必须按《美容院员工手册》的全部内容和条款,严守美容院规章制度。
(4)、乙方每周六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时间由甲方安排,当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时,甲方需补偿相应的假期。
三、劳动报酬:
(1)、固定工资____元/月
(2)、绩效工资____元/月
(3)、补贴共____元/月
(4)、提成奖金:完成核定月度销售任务部分,可获奖金____元。超出月度销售任务部分,提成____元。
(5)、完成全年销售任务(月度销售任务 x 12),于农历新年前,可获年终奖金 。
(6)、所得税或个人收入调节税由乙方负担。
(7)、按美容院经营情况及员工对业务熟练程度,工作所业绩,在适当时间考虑调整职位及薪酬。
(8)、甲方每月5日如期发放货币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
(9)、所辖的人员聘用、调动、解雇均须以书面形式知会美容院并征得美容院同意。
(10)、签约起,若未满一年可按比例执行。
四、福利及劳动保险:
(1)、员工服务满一年,可依下列规定给予带薪年假:
a、工作满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每年5日
b、工作满三年以上未满五年者:每年10日
c、工作满五年以上未满十年者:每年14日
d、工作满十年以上者,每满一年递增一日,但总数不超过30日。
(2)、乙方享有国家法定公众假期,如因业务需要在法定假日不能休假,可由甲方安排在该法定假日前后六十天内补放。
(3)、乙方因病,实行计划生育,分娩及婚事、丧事等,按本美容院制定的具体办 法处理。
(4)、乙方请事假,须有正当理由及以书面申请和经有关部门主管批准方为有效,甲方不发给事假期间的薪酬。
(5)、因公伤残、死亡,则按美容院购买的有关保险规定及本美容院制定的具体办法办理。
(6)、社会劳动保险条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7)、乙方自行解决当值时的工作餐。
五、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1)、合同期届满即告终止。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2)、如甲方因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经营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如甲方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同时也取消年终奖金。
1、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2、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商业秘密,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3、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乙方不能胜任工作,连续2个月未能完成月度销售任务。
5、不按美容院规定的销售方式及违反美容院的核定价格进行销售活动。
6、借故不参与美容院的大型对外活动,不服从美容院的工作安排,工作不合作,损人利已。
7、对外的销售活动中故意损害美容院的形象,私自向客户提出美容院合约外的任何个人要求。
8、兼任美容院外的任何职务及销售美容院外的任何产品。
9、不按美容院制度定期以书面形式向直属上司如实汇报工作,弄虚作假。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满后确实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若甲方因不可预见的意外因素,造成严重财政困难时的正常裁员,可单方面终止合同,一旦意外因素得到克服,财政状况好转而需要增员时,甲方应优先考虑乙方。
(4)、劳动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
七、本合约期满,如果双方续约,则应另行协商确定续约的条件和支付,以及乙方的工作职责和目标。
八。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不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九。乙方非依据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情况外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须以十天薪酬为代通知金,但不免除乙方应依约承担的赔偿责任。
乙方承担的赔偿责任的范围包括:
(1)、甲方为招收录用乙方而直接支付的费用。
(2)、甲方为乙方支付的教育、培训费用。
(3)、对甲方的生产、经营和工作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及其附件中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乙方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可依约追究其违约责任。
十、保密和不竞争
(1)、所有因履行本合同而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或披露或由乙方从甲方获得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包括甲方的供应商、客户关系、营销方法和销售组织等,均属保密范畴,乙方承担保密义务并保证不会将它们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用途。
(2)、在本美容院期内或续约期内,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参与与甲方业务有竞争关系的业务或组织。作为甲方支付约满酬金的代价,乙方在本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不得直接或间接与甲方业务竞争。
十一、 乙方辞职经甲方批准后或被甲方解雇者,应将美容院的一切物品、证件、文件及有关资料及其复印件交回美容院,方可办理离职手续。乙方应以甲方的信誉及利益为重,不得对外泄漏业务上的机密,以及从事有害甲方声誉及业务进展的事项。如乙方给予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工作遭受破坏,乙方应承担赔偿的责任及应负法律的责任。
十二、甲方制定的《员工手册》为本合同的附属文件,与本合同有同等约束力。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签约双方各执一份。
十三、因本合同履行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应将争议提交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 方: 乙 方(签 署):
盖 章: 员工姓名(正 楷):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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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对病假期间的工资是怎么规定的呢?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相信对你会有帮助的。
一、职工休病假期间的病假工资,现行规定为:
(一)病假工资。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在6个月以内,按规定支付的工资称为病假工资。
1.技能工资、工龄工资、生活性补贴照发。
2.岗位工资、岗位性津贴、绩效工资,按本人实际休病假天数相应核减;全月休病假的,停发全部岗位工资、岗位性津贴及绩效工资。
(二)疾病救济费。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六个月以上,按规定支付的工资称为疾病救济费。
1.技能工资、工龄工资、生活性补贴照发。
2.岗位工资、岗位性津贴、绩效工资停发。
(三)实行“两不低”政策。按上述规定计发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应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实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支付(不包括取暖补贴),并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基础上,再增加300元。其中,经路局工会认定为特重困的长病职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基础上,再增加900元。
二、国家《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国家规定的标准,是月应付工资标准,职工每月养老、医疗、公积金等各类保险缴费后,有些职工实付工资达不到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尽力给予病假职工照顾,在国家规定基础上,同时又考虑到岗上职工的平衡关系,对病假职工实行“两不低”政策,并适当再给予补助,提高生活费水平。
看过“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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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公司裁员需要给予员工补贴。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劳动法裁员补贴规定,相信对你会有帮助的。
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法定条件有两个,只要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以实行经济性裁员:
一是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
“法定整顿期间”指的是企业为了恢复清偿债务的能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破产程序进行债务调整和企业整理的一种再建型破产制度。如企业经营不善,难以清偿到期债务,就可能被债权人申请破产。如企业只是遇到暂时的困难,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就可以恢复清偿能力,则企业可以和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由法院宣布进入整顿期。在我国整顿由被申请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并负责主持。如整顿期限结束,企业仍不能清偿债务,则由法院宣告企业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间”说明企业经营十分困难。
二是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以裁员。
裁员是集中的辞退员工,所以某些与个别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不在适用。同时由于裁员往往牵涉面较大,因此在程序上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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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劳动法2016年产假,相信对你会有帮助的。
2016二胎产假多少天
12月27日下午,在全国人大会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表示,下午刚刚表决通过的计生法修正法草案对晚婚晚育不再作出限制。
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这意味着,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职业女性休产假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医疗费和发放生育津贴;职业女性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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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是职工所享受的合法权益之一。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劳动法2016年婚假,相信对你会有帮助的。
一、国家规定的结婚年龄是几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二、几岁算晚婚?假期有增加吗?
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初次结婚为晚婚。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另外增加晚婚假七天。晚婚假七天中若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
三、晚婚假是否要两方都符合才可以享受?
晚婚假的享受并不要求双方都符合,只看职工本人是否符合条件。
例:女22周岁;男26周岁,两人均为初婚。男方初次结婚时年龄已大于晚婚规定的25周岁。所以,即使女方不到晚婚年龄(23周岁),男方也可享受晚婚假。
四、再婚还有婚假吗?
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
五、婚假期间工资支付的规定是什么?
婚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按[沪劳保综发(2003)2号]第九条原则执行。
劳动者在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等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国家规定支付假期工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合同约定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即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劳动报酬的,以此报酬标准为基数)。集体合同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的,按集体合同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指工资收入而非基本工资)的70%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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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拖欠工资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不按时发工资劳动法规定,相信对你会有帮助的。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2、公司的破产肯定将在法院受理,员工的债务是第一顺序的赔偿对象,所以你应该与大家一起,直接到法院申请参与诉讼,索取公司拖欠的工资,唯有此路可以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3、如果公司不到法院申请破产,依据《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被拖欠工资或其他费用的员工都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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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加班费的法律规范,有助于提高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下面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2016劳动法加班工资,以供大家阅读。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情况下应当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即加班费。本条肯定了劳动法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关于支付加班费的立法精神。
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的具体标准是: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都是占用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都应当严格加以限制,高于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报酬即是国家采取的一种限制措施。但是,在上述三种情形下组织劳动者劳动是不完全一样的,如法定休假日对劳动者来说,其休息有着比往常和休息日更为重要的意义,也影响劳动者的精神文体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这是用补休的办法无法弥补的,因此,应当给予更高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遇到上述情况安排劳动者加班时,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及本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属于哪一种情形的加班,就应执行法律对这种情况所作出的规定,相互不能混淆,不能代替,否则都是违反劳动法和本法的行为,都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犯,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本条的规定,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的,应当视为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补发其为了完成超过合理数量的劳动定额而加班工作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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